這篇文原本不打算寫了,直到前幾天FB無故被禁言,也就讓這篇文誕生了
意外成為部落客/登革熱事件爆發引起身體不適/抵抗、免疫力下降(一)
民眾如坐針氈
看過以上兩部曲的朋友們,大約可以知道Lantis已經被衛生局列為A級黑名單,原本不以為意,畢竟是在台灣,人民擁有言論自由,殊不知是自己想得太美好
陌生人私闖民宅
就在以為所有事情都告一段落時,2023/9/25上午10:32分
有「陌生人」沒有按電鈴直衝我家門口,趁著住戶關門空檔,直接闖入
本人居住在社區內最後一戶,前面還有四戶住家
2位未表明身分之陌生人,像是神風特攻隊一樣直衝到社區最後一戶
便停在住家前方小院,一下車直接拿起手機拍照錄影⋯四處張望

之後便在私人住戶區域前面say hello喊著有人在嘛⋯⋯直到我家小白狂叫
家人才知道外面的小院站著兩個人,出去後~2位陌生人⋯⋯便開始指著倒扣的花盆凹槽說這個「會積水」


這是沒地方找麻煩,所以說這會積水是吧,之後再指著沒種花底部有排水動的的花器說要小心這個會積水


這詐騙集團手法也太…….粗糙,立馬致電公家單位詢問並報警
詐騙集團做記號
因為詐騙集團猖狂,本人六~七月被洩漏個資,被詐騙了一小筆費用,避免鄰居家中長輩們也被詐騙了,因此打電話到市政府以及衛生局詢問,是否有派人至住家『秘密稽查』或是『例行檢查』住家盆栽或容器是否有積水之類,避免登革熱孳生,施行『罰款之實』

無秘密稽查一事
致電給了市政府、衛生局、環保局、區公所,給的答案都是一致的,沒有秘密稽查一事
以下為致電給市政府以及登革熱防治中心詢問是否有此事件
錄音中可聽到說,可能是詐騙集團,要民眾小心
正當稽查流程
一般正常稽查是需要:
- (一)主動無告知身分,並出示證件
- (二)需身穿單位背心,以證實身分
- (三)書面或口頭通知單說明要稽查住所
結果私闖民宅的人,身上完全沒有以上任何一樣

刑法306條
刑法第 306 條
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

提供相關資料給警方
隔天立馬到警局報案,開立了三聯單之後,並將監視器所拍到的影像提供給警方,得到了三聯單一張,之後便交由警察調閱監視器查查詢那兩人是誰

爆料公設社團
因害怕獨居老人因此被開罰單,一有積水就會開罰單$3000,因此上傳到爆料公社社團,馬上就有記者聯繫,並要求授權使用,當天馬上便被各大媒體報導
各大媒體報導影片
住戶嚇怕詐騙集團
各大媒體報導此事件
爆料公設無故暫停社團
就在此篇新聞再爆料公社社團轉分享以及瀏覽攀高時,社團忽然暫停關閉,事件發生日是2023/09/25

公務人員私闖民宅文章被刪除
於是我搜尋我發布過的貼文,就只有這一篇關於里幹事私闖民宅這篇文被刪除了,讓我整個人訝異,是政治力介入了??因為選舉嗎??
爆料公設文章截圖

半夜修改完內容後,閱讀人數上升,然後當天上午十一點社團暫時關閉

我打的內容都被移除了,在社團發過三篇文,就單單這一篇被刪除

還好我有習慣截圖記錄的習慣,紀錄觀看的次數


點數增加外,也成了最常發言的成員,此時有3.3萬人觀看

到了5.3萬人觀看次數時,社團就被暫停,並刪除了這篇貼文
台南市東區區公所致電道歉
後來查清楚是里幹事知法犯法私闖民宅,因此區長上電視公然道歉,並致電給本人道歉
捍衛自己的權益
以上的文章分享,是想要跟大家分享,必須捍衛自己的權益,因為很多『獨居老人』備私闖民宅,隨意指著為積水的容器就開罰『$3000』,因此才挺身而出,避免更多人受騙,也希望大家要記得,政府稽查衣錠需要以下資料
公務人員入內稽查須備資料
1: 書面通知或是里長通知是非常重要的,因為它可以被視為正式的證明文件,證明某人的身分和權限。在許多情況下,這都是一個必要的程序,以確保安全和組織的運作。
2: 主動出示證件並表明身分是一個非常直接且有效的方式,來確保身分的真實性。當有需要時,出示相關的證件可以幫助他人明確地確認你的身分和權限。
3: 身穿單位背心,以證明自身身分,也是一個非常具體且直接的方法。這樣一來,他人可以藉由背心上的標誌或文字,立即認出你的身分和所屬單位。
法律常識


憲法第 10 條
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。
刑法第 306 條
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
美國法律
無故侵入他人私家住宅,很可能被當成歹徒當場槍斃自保,
以上內容分享給大家,希望大家可以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身!!
感謝東區區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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